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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各有所 (第4/4页)
将领统率。大帅如今已经在这北明山经历多年,通晓与异族相交。 若属下预料不差,大帅身为北路军主帅,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,这撒马尔罕,今后怕是会让大帅驻守。所以,属下建议大帅,这金子就不要上交了,留下作为今后的发展本钱。” 郑亨大为意动,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为北路军主帅,就是因为他擅于跟异族打交道。要不然,论起打仗,这朝中比他强的人不知凡几,怎么也轮不到他面前。 如今其他人的眼睛都盯着南洲,西洲,这西域,怕是也没有人会跟他抢。 这样想来,他今后镇守西域,有很大的可能。 畅想了一会儿,他抬起头说道“不,如此看来,这金子不仅不能留下,还应该全部交给殿下。那西域产金,黄金都不是稀缺之物。但是丝绸,香料,瓷器这些,才是真正稀缺之物啊…… 还有,自十三年起,西域各国开始大量栽种棉花,如今西域的棉花大部分都要万里迢迢运回大明。若是能得殿下允可,直接在西域织布,这可是要比一座金矿还要值钱的多。” 越说他越是兴奋,望向了郑能说道“能儿,趁着还没有出兵,我要你带着一队人马,押运黄金回京,要把黄金直接交到殿下的手里。在殿下面前,无需隐瞒,直接表明我郑家想要镇守西域的想法,看看殿下怎么说……” 虽然话是这样说,但是郑亨并没有指望郑能可以办好这件事,因为一切都要靠他在信里跟朱瞻基坦白。 虽然郑能这个儿子在郑亨看来,有些过于耿直,但是他很清楚,朱瞻基就是喜欢这样耿直性格的人,说不定还能因此获得殿下青睐。 培养下一代跟殿下的感情,这才是郑亨的真正目的。 第二日大军拔营而归,因为全部是骑兵,只用了三日时间就返回了北明山。 郑亨又筹备了几日,让郑能带着三百私兵,与银行的运金车一同返回大明。 而在同一时间,薛禄带着家族的子侄,还有六千新训练出来的幼军,在应天府阅江楼码头,从朱瞻基的手里接过了送行酒。 虽然早就得到了命令要他到北明山接任郑亨,但是因为幼军的训练没有完成,而朱瞻基一定要求他带上六千幼军,所以才耽搁到现在。 朱瞻基的幼军,几乎全部都是从江淮一带募集的可靠兵源,每个人都是家族次子,幼子,家族兴旺。 他们从年后就开始训练,跟以前不同的是,他们首先训练的不是体力,不是武技,而是队列。 这一切跟羽林卫学的训练相差不大,只是没有羽林卫学的文化课,也没有羽林卫学的专业课。 羽林卫学是朱瞻基按照后世的军校设置,一切以服从命令为宗旨,进行的后世的先进教育方式。 这些幼军在综合素质上当然不能比,但是经过了近半年的训练,每个人都有后世新兵的标准。 他们懂得遵守各种命令,懂得各种规章制度,更懂得了在战场上协同作战。 这样的兵,在大明来说,已经算是精兵了。何况他们全部配发的是火枪,即使体力弱一些,也几乎是毫无对手。 北明山在朱瞻基的心里越来越重要,那里不仅仅是一座金矿,更是朱瞻基殖民西伯利亚的桥头堡。 这六千幼军分由十二个羽林卫学出来的千总带领,他们将会在整个北疆,到处熟悉情况,绘制地图,为未来的大移民做准备。 该交代的话已经都说了,薛禄将酒盅里面的酒喝完,把酒盅揣进了怀里。这才躬身拜道“殿下请放心,臣到了北明山,定当为大明守好北大门。那些蒙元部落听话则以,不听话就用他们的血洗干净我大明的刀。” 朱瞻基笑道“别给我装糊涂,我让你去不是让你杀人的,胆敢乱杀无辜,我先把你脑袋摘了。好好赚几年钱,挣点家底,回头到南洲也好,东洲也好,去给我再卖命去。” 薛禄哈哈大笑道“臣这条命早就是殿下的了,我薛家二十三口,唯殿下马首是瞻。” 然后,他双膝跪了下来,向朱瞻基磕了三个头,这才起身道“殿下,臣去了。” 朱瞻基点了点头,右手一扬,码头上的三门火炮,就被依次点燃,发出三声巨响。 而薛禄登上了旗舰河舟,升起了行军旗,在鼓乐声中,船队依次离开了码头。 薛禄从怀里掏出了刚才藏起来的酒盅,这本来应该直接在地上摔碎,寓意岁岁平安。 将酒盅递给了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说道“收起来,以后这个小酒盅,在殿下面前,可能就能救一条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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